以下案例是否涉及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47:06
我公司拟将营业网点分布以类似地图的形式编印后免费派发,不涉及地图的核心元素,如比例尺等,名称也不叫地图,而是“XXXX消费指引”,当然也会用到一些地图元素,如道路、重点建筑等,表明“非地图”,请问此举是否构成侵权?

根据你的叙述,你可能认为你的消费指南会形成对地图出版业的侵权,而目前按你的思路看,没有构成侵权的因素,一、你不是用于经营赚钱,二、你没有使用地图全貌,而是使用地图的零件(要素)。三、许多经商的店家在做广告时也通过地图形式标注店家的地理位置,有先例的,所以你没有担心的必要

尽量不要显示太多的地图,这不构成侵权

我认为有点侵权~~因为你发行的消费指引用到了地图的元素~~除非你已经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