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超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6:33:13
2006年8月,公安介入民事纠纷,经协调后对嫌疑人取保候审。同时扣押嫌疑人50万。时至今日,杳无音讯。应当如何处理?
讲理论的别回答,我要的是可行的、实际操作性强的方法。
最好由公安经侦的来回答。
致mikephone82:公安肯定不会傻到承认这是民事纠纷,他们找借口介入,扣钱的目的达到之后就不再往下走程序。对此有何良策?例如上访、起诉等等。

应该撤销取保,撤销案件。

你好,你问的问题有点矛盾。首先,公安机关不会因为民事纠纷而将人取保候审。其次,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是一年。就你说说可行的方法就是一方面敦促公安机关尽快办理此案,另一方面你们自己要协助公安机关将事实查清楚。友情提醒,将取保候审及冻结或扣押的相关手续保存好。
补充:就你所提问题来看,一是刑事案件,在取保候审期限未到的前提下,你所做的只能是配合调查和等待,另外你可以聘请律师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过程中,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二是,你可以到检察院进行投诉,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在你认为公安机关在行使侦查权时有渎职等),信访和起诉是走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