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在,如何交由其他人代为注销个体户的税务,及工商登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7:47:36

不一定要自己本人亲自去。但如果不是自己本人去的,必须要有委托书和营业执照上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不然是办不了注销手续的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歇业登记表);
(2)税务部门出具完税证明;
(3)个体营业执照正副本及营业用章;
(4)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写一份委托书,并把证照和印章都交给被委托人,还有一条是你没有欠税欠费或者未核销的发票等等

要把身份证交由代办人.还有委托书一类的文件.

1、知情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2. 保密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3. 申请减免税、退税权。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4. 陈述、申辩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做出的决定,享有陈述、申辩权。

5.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权。
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6. 控告、检举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7. 要求回避权。
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 延期申报权。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但应当在纳税期内按规定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9. 延期缴纳税款权。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