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途变更,要再次贴印花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35:04
假设A(房产公司)和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6年。2年后,A、B和另一家公司C又签订了一份合同,B继续租赁原来房屋的20%,剩下80%由C租赁,租金也按这个比例分摊,总额与原来合同剩下4年的租金总额相同。

请问:
1. 新签的这份合同需要再次交印花税吗?
2. 如果需要,A、B、C分别按租金总额的百分之多少计算税额?分别为100%、20%、80%?还是都按100%交?

多谢哦!!~~~
谢谢你的回答。但是在第一份合同中同样的租金(第3-6年的)已经交过印花税了,现在再交不是等于同一笔租金交了2次税吗?税务局会考虑这个因素吗?

如果是重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就要按新合同所载明的金额重新计算交纳印花税。否则不用再次交纳。

  租赁合同(Lease Contract)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1、只要是重新签订的租赁合同,那就属于另一项租赁行为,也就要按新合同所载明的金额重新计算交纳印花税。
2、A按100%;B按20%;C按80%。就是各自按所对应的金额纳税。

补充:
这个不属于“同一”合同的变更,而属于“重新”签订合同。也就是说没有按原合同履行完毕,而重新签订了新的合同,这时对于原合同已贴的印花,不退还、也不抵顶新合同应贴的印花。

合同中如果注明了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就不用重复上税了;如果没注明,就算新合同了。

印花税不是经营税,是按合同标的额征收的,与合同执行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