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她会红?Avril Lavigne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20:09:54
如题

她很不错的!
《Let Go》卖了1400万张
看看下面这段话也许你就知道了——
+信仰摇滚。捍卫自我.勇敢追梦
平平17岁
别人用右手刷眼睫毛,她用右手刷电吉他。
同样是翘课,她干脆从加拿大翘到纽约去磨练创作。
一样是拿着麦克风唱歌,她拥有唱出爆发灵魂的能量。
人家拼学校成绩单,她拼到全美专辑榜第四名和单曲冠军。
都是喜欢涂涂写写,她硬是包办了整张专辑的词曲创作。
明明长得甜美不输人,却偏偏只喜欢穿滑板裤的酷打扮。

然后她又出了《Under My Skin》,卖了960万张。
现在的《The Best Damn Thing》,非常棒的。

回想下当年的AVRIL

叛逆,然后PUNK风那是很流行的

加上小妮子长得不赖

对于青春时期的人来说很对味就是了

......

反正我挺喜欢她的[虽然她结婚后的甜蜜小女人样儿我看着有点难受]

首先是感觉吧

她和现在很多搞音乐的人不同,有自己的看法味道。做事很独到。

最主要的是感觉很叛逆,现在喜欢她的人大多数是学生,现在的学生都很叛逆。或许她给学生的感觉很好,符合他们的口味。

还有就是很执着地追求自己的音乐,不太在意媒体的评价。

没有为什么,我喜欢VV就是从看到她的第一眼起,自此以后她的三张专辑也有不错的表现,更坚定了我喜爱她的决心。
请你也用心去感受VV的魅力吧,相信你一定也会被它所吸引~

因为刚出道的她有着与其他女星与众不同的个性。
是个创作型歌手,
而且唱歌很具有爆发力。
并不是像某些女星一样装腔怪调。
歌又好听。
人又漂亮。
即使现在的她比以前商业化了点。
不过她依然能得到很多人的喜爱。
她不是用绯闻来博取新闻头条的女星。
而是用实力来取胜的女星。
就是她的个性。赢取了我的唤醒
赢取了全球千千万万的人的欢心。
我爱她

“走别人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