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定事故责任公平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0:17:34
二○○七年一一月的晚上八点左右,我开车在徐州至邳州省道上经过碾庄镇位置有一位朋友要下车,我观看后面位置没有发现车辆。然后打转向灯踏刹车向路边减速。在我的车进入停车道时,《后边的左侧轮还在机动车道》就听到有一物体撞击我的车。下车后发现是一辆踏板本田125撞击到我的车右后面,撞击点为机动车道线外面。经警方询问骑摩托车的所驾车型与驾驶证不符。没有戴头盔。车辆没有手续。然而责任认定我主他次。现在骑摩托车的被订九级,十级伤残。请问这样合理吗?
无牌无证的车辆上路属于违法吧,不戴头盔上路属于违法吧.这些是不是他违法在先?如果你要停车不会停在路中间吧?

差不多,就该这么定。

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原因是你变换车道。而对方也有错,不该在非机动车道。当然你也开到非机动车道去了。所以你有2个错,对方1个错。

无证无牌驾驶不是事故原因,警方另行处理,但不考虑事故责任。不要将损害公共利益的单纯违法行为与损害个人利益的民事责任混淆起来。

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原因是你变换车道。而对方也有错!无证无牌驾驶不是事故原因,警方另行处理,但不考虑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