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8:25:56
前几天我出了点交通事故,我车转弯行,前轮压到马路中间黄虚线,正在这时,一辆对面行使的摩托车撞上来,之后倒地,座摩托车的人没有带头亏,头上破了几处皮,腿被摩托车压伤.不过对方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大事情,医疗费花了3000多元.其中对方拿了2000多医疗费,我交给交警了5000块押金,现在交警处理,要我先给对方钱,之后才给我发票去报销,说我的车有交强险,必须这样做.责任认定书至今也不肯给我.我不解,对方也是机动车,并且没有牌照,没驾驶证,也没带头亏.我的意思是我理陪了再给钱.请问我的做法对吗??我应该怎么做??我觉得很无奈!!!

这样的做法有点小问题 你可以投诉他
1、发生交通事故 有人伤 他直行 你转弯 肯定你是主要以上责任了 他如果是无证驾驶 他是属于次责 你是主责 戴头盔和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 可以不计
2、就算你是全责,赔偿对方3000元 这个要保险公司来先行垫付 警察让你 交5000元押金是怕你跑掉 但是让你“要我先给对方钱,之后才给我发票去报销,说我的车有交强险,必须这样做.责任认定书至今也不肯给我”这个是完全错误的 警察的职责在交通事故中 只有定责这一项 后面赔偿的问题 他只能调解 而不是强制你赔偿 换句话说 你不要警察调解也可以 他没有这项强制你的权利 所以 他该做的没做(事故认定书)不该做的却做了(强制你赔偿对方钱 不给你发票等)
不知道以上回答你是否满意

看来这个不是什么一般的关系哟!!对方的关系一定是比较好的哟!!什么没有牌照的车,这样你的责任更小的赛!!而且你也不用什么垫付钱的啊!!看来这件事情你要小心咯,给钱只是出于一种人道,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赔付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