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工在建房过程中摔伤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0:58:26
我家在建房过程中请了一些民工做房子,在做的过程中有一民工不幸摔下来左腿骨折,送到医院还打了钢钉,包工头给了二万块的医药费就跑了,当中我家也给了几千.这个民工叫了几个人,天天到我家扯皮,让我家在给他20万一次了断.因为他摔得较重,以后可能都不能在做这个,在说他找不到包工头,请问我家该不该给不给这笔钱.谢谢

你家盖房子是和这个施工队之间有合同关系,一个民工工作中摔伤属于工伤,所得补偿应该由他所在的施工队给付.根据法律规定,其所在单位应为其交纳各种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但是由于现在的施工队大都几十个人私自约定组建,既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也很不规范,一没协议二没合同,包工头卷款跑路或出事后逃跑的事经常发生.致使受害人往往不知道该找谁说理去.你家只在道德上有赔偿的可以,且也已经给了几千,没有义务赔偿其所说的20万.

具体问题要看情况。如果你们请的建筑队签订了合同,支付了承包费用。你和包工头之间形成了承揽合同关系。且对方有资质的话,你们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具体问题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介入解决为好。

不用给,因为你和民工之间没有合同关系,该赔钱的是他们的雇主(包工头),渠道这种事情就报警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