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在慢车道撞载人电动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9:53:12
未来岳父开电动车载着未来岳母回家吃饭,中途一面包车在未确认旁边是否有人的情况下在慢车道停车位处突然向快车道行进加速,撞倒了二老,岳母还可以没有明显伤痕,岳父脚部有伤口且缝了几针,经医院诊断未伤及骨头.现在肇事方在交警大队有点关系,和对鉴定该起事故责任的警务人员暗中有利益往来,该警务人员言辞中始终袒护肇事方,并一直强调电动车载成年人是不允许的,也有一定次要责任,还说什么脚又没骨折,总之一服被人收买的嘴脸.意思是让我们见好就收,也不是什么大事,和解下差不多就算了,目前医药费已经花了将近2000,我们很不服气,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如果我们不同意和解他们的车会不会允许开走?我们向对方提出多少的赔偿金比较合适(咱们不图讹人家,只图对方给予合理赔偿)?加急~谢谢指点
我们虽然载人,但是没有在快车道行驶,也就是没有在机动车道行驶

电动车是不允许载人的,不过载不载人与此事故无关,相反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才要负责任。既然是机动车撞非机动车,那一律由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如能证明非机动车有故意行为的除外,既然医药费用去2000,那你提2500就差不多了,你二老应该退休了吧,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了。你不同意合解,他车照样可以开走,你都说了“人家上边有人”。

缝了几针,花掉2000。

不是你讹诈,就是医院在讹诈。

这事要成了,那今后啥也别干了,天天找个车去撞一下,可以暴富呀。

你方是有责任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不可以走机动车道。陪是一定要他们陪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一般的民事案件。你一起诉他们就可能陪你钱,不用等到正式审理。

责任是你们,但钱该机动车一方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