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如此算应计利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5:33:47
企业为建造厂房,2007年1月1日借入期限为2年的长期借款1000 000元,存入银行.利率为9%,每年付息一次,期满后一次还清本金.2007年初,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款共计600 000元,2008年初又支付工程款400 000元.工程于2008年8月底完工.

在本题目的应付利息中,

2007年底,计算本年应计利息时
借款利息=1000 000×9%=90 000(元)
资本化利息=600 000×9%=54 000(元)
借:在建工程 54 000
财务费用 36 000
贷:应付利息 90 000

2008年完工前应计利息为: (1000 000×9%÷12)×8=60 000(元)
借:在建工程 60 000

贷:应付利息 60 000

本人不懂的是,08年的利息都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而为什么07年的利息不全部计入"在建工程"?

如果按照工程款来算的话,那08年的利息也应该把400 000×9%=36 000(元)
计入"在建工程"而剩余的 14 000应计入"财务费用"啊!

象答案这样,不是有矛盾吗??

首先,这是旧会计准则下的题目,新准则下已不这么算了。
其次,这里没有明确说明借入的是“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
一、如果是专门借款,那么发生的利息全部计入资产成本,即:
1、07年资本化利息:
1000000×9%=90000元
借:在建工程 90000
贷:应付利息 90000
2、08年资本化利息:
1000000×9%×8/12=60000元
借:在建工程 60000
贷:应付利息 60000

2、如果是一般借款,那题目给出的答案是正确的。
为什么07年的资本化利息是:600000×9%=54000?因为07年“只用”了全部贷款中的60万,另外40万没有用。因此另外40万的利息不应资本化。
而,到08年,贷款100万已“全部”用于在建工程了,所以这100万产生的利息应全部资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