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已经把房子赠予了受赠人,原房主还可以对房屋行使支配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5:47:01
原房主(父母)在2004年已经把房子赠予了受赠人(孩子),请问原房主还有对房屋的支配权吗?就是说还可以用此房屋做抵押吗?(在2005年给别人写下的欠条生效吗?)谢谢~~~
那么如果是在2004年以前给别人写的欠条呢?这个欠条还有效吗?(房产证2004年已经过户到赠予人名下了)
那么如果是在2004年以前给别人写的欠条呢?这个欠条还有效吗?(房产证2004年已经过户到赠予人名下了)
如果已经去国土局办理赠与手续,并且已经更正了产权证,那么05年的欠条无效。如果只是口头赠与,有效。
这个属于过往债务,如果说,那时候已经将房子做了抵押,那么你们的赠与是不合法的,如果深究起来比较麻烦。可能会将债务继承给受赠与人,想通过这种方式避债有点给自己找麻烦,可能还要看欠条的内容吧
同意楼上所说,如果产权证已过户给受赠人,那原房主的做法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