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所得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35:49
本单位属设计单位,现08年决定核定征收所得税,之前单位最大的开支就是工资,旅游(占到60%左右)和其他应计入资产等费用(也占20%),所以每年单位把钱发光,财务报表利润为零或亏损,但按所得税计算好多都不能扣除,结果还要调增很多应纳税所得额,再加上被查的罚款和滞纳金风险,每年所得税也缴不少,就算08年工资可如实扣除,可旅游等职工福利费还是不能直接抵扣(从之前计提的福利费开支,07年已停止计提),但要计入个人所得缴个税,可职工个人所得税方面负担很重,如年收入10万元税负达壹万左右,35万则税额就达7万,平均个人所得税税率15%(缴纳的个税除以工资总额)左右。听说核定后只计收入,不计费用。那么我就可以不向税务局提供有关费用的凭证了,工资表全部做成2千元,其他的工资通过其他费用发出去(反正可拒绝向税务局提供费用资料)其他税不就可以省了吗,弥补核定所得税额如500万收入缴500×10%×2.5%=12.5万,也就是两三个人的所得税额,这样的话单位,职工都有实惠,岂不是省了几十万的税?我这样想对不对?请教高手,谢谢
1、回答者ssib:税务局主动要求核定征收,填个表就ok
2、回答者7594723:根据最新核定所得税相关法规,不是可以不设帐簿或拒绝提供费用资料,他税务局查个屁,我告他没有,只有收入。
补充: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昭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动作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部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帐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昭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你单位可以核定征收,但核定征收也还要定期查帐的,核定分两种,一种是核定税额,一种是核定所得率,按收入额乘这个率再乘税率就是应交的所得税.一般核定征收比较合算.
你说的是,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是查不到的,就由税务机关核定吧.但如果你的客户要发票就能查到了.

核定征收是有范围的。

首先核定征收是有规定的,其次企业是否核定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这个世界没有不透风的墙,谁认为查不到,谁就自吞苦果

你单位,最好是规划一下税收问题。你做的这个方案风险有些大。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3594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