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 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30:17
本人现在某印刷厂打工,与老板口头协议试用期一个月,上星期刚刚转正式工,而今日我提出辞职,老板要求再做一个月(做到4月底),并且要我赔偿在厂工作期间也爆废的产品损失(工资30%)。
请问,我是否有责任赔偿,另外能否向厂方索取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首先你与厂之间已经产生了事实劳动关系。你已经过了试用期。,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你必须提前30日通知公司。因为你没签,所以你可以以公司未签合同为由,随时提出辞职。
再次,如果厂里的损失不是你故意或者是重大过失则不需要赔偿。
提出辞职后,你可以要求厂里支付你2倍的公司,又因为是厂的过错导致你辞职的。因此,你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应该赔偿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现金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法。可双倍要求补齐。

走人就是,谁管他啊?就算签了他也没权力要你赔任何损失

既然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老板就不能限制你的人身自由,想干到哪走都是可以的,但你想友好双倍工资也自然是不可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