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抵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8:27:01
关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如何抵税的问题
某部品,本人购买的时候交了4%的税,与几件部品组装成设备后出17%的税,那么我原来4%的税是否在17%的税里呢?如果不含的话那么我是不是交了两份税呢?达到21%呢?

购买部品的时候是普通发票4%的税,部品组装成设备出售的时候需要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那么我这成本怎么核算呢?

问题不能这么理解,因为增值税是对增值额所征收的一种税,而且纳税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抵扣进项税额(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抵扣),比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15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25500元(在开票之日起90日内经过税务部门认证),合计购进总金额为175500元,经过加工、组装后成为一台设备,假设销售收入是234000元,其中金额是200000元,销项税额是34000元,那么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该交纳增值税为:34000-25500=8500元,按照实际交纳的增值税,这个8500元相当于增值部分(200000-150000)×17%=8500元。

  上面只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那么也不是问题中购买时是4%,交税时是17%: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购买原材料时要么是问题中所提到的购买的时候交了4%的税,而组装成设备后出17%的税,问题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时取得的是普通发票,销售时不可能按照17%交税。

  补充:关于成本核算的问题,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有区别的,主要区别在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成本是不含税的完全成本,如果没有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下,成本肯定要高。
  例如: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分别从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一小规模纳税人同样购进原材料15万元,这里不谈能抵扣税金,就单独计算原材料的采购成本。
  1、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原材料,由于对方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15万元的原材料的金额(记入“原材料”科目账户的金额)是:150000/(1+17%)=128205.13元;
  2、同样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15万元的原材料,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提供税务部门代开的征收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6%的税金,那么15万元的原材料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记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额是:150000/(1+6%)=141509.43元,很明显,总价15万元的原材料从不同的纳税人那里购进,原材料的采购成本相隔1330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