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相关事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29:41
大家好!我想咨询关于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相关事宜,详细情况如下:
我家是陕西的,在江西读书2007年毕业,毕业后户口是打回原籍县里,当时本人不在学校由院里代办的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迁入的地址都是”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我今年3月份去陕西省高校服务中心那里办了报到手续,然后又去市人事局办了报到手续,最后回到县里,县人事局同意接受人事关系,但是县公安局不给落户,原因是户口迁移证的地址是”陕西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不是我们县的地址,说必须是我们县的地址才给落户.现在有几点疑问:
1.要是另外办户口迁移证,到哪里办?学校派出所还是我们省高校服务中心,或者我们市里?
2.要改迁入地址为我们县需要什么证件或者证明手续之类的?需要我们县里开具的未落户证明吗?
3.要改户口迁移证还要另外办报到证吗?因为我已经到省里和市人事局都报到过了,不知道对户口迁移证有没有什么影响.
谢谢!

1、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要去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是说原迁移证是哪里签发的,还要去那儿办理。原证交回作废。
2、这个应该是让你们县的接收派出所出一个准入证明,表示同意接收你的户口。
3、报到证已经在报到时使用了,学校也不可能再给你重办。只要接收地派出所同意接收户口,那迁移户口就不用报到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