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易受法律保护吗?(急急急!!!!)律师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0:43:04
我通过网络,在某间公司购买了"起名"服务.给他们汇了3千块钱。他们承诺3-5天就可以做好.他们承诺的一些事项,从来没有兑现过.从开始到现在,已经是第4周了,超过了他们承诺的服务时间,我要求退款.他们不肯.他说他们很忙,所以有疏忽,并承诺一定做到我满意为止。但是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失信于我,我已经不能再相信他们了。请问我的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拿得回来吗?

显然对方违反约定。如果是正规公司,保留证据:汇款凭证、服务协议书、联系记录等。

如果是骗子公司,人都找不到,自然也不好理赔,这种情况下只能报案并期待我们高效的人民警察破案。

应该受法律保护,我同学的妈妈就是律师。
可以找公安人员解决。

9月12日,《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通过二审,条例中明确规定:今后利用互联网开店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取得营业执照。这是国内地方立法中首次直接涉及互联网电子交易。

早在今年5月底,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对《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就进行了初审。本次通过二审的条例当中明确规定,不但利用互联网开店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相对应的网页上予以公示;同时,还要求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有义务对经营者所提供的身份信息、合法经营凭证和反映交易信用状况的材料进行检查,并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此次条例的颁布,无疑给无章可循的网上交易提供了宝典,使网上交易有法可依。如今,网上店铺红红火火,但是准入“零门槛”使一些不具备经营店铺素质的人趁机浑水摸鱼,利用网上交易真实身份的不可辨性进行诈骗,导致买家的利益难以保障。拿到的商品和卖家承诺的差异甚大、商品不满意无处退货已经成为网上买家经常遇到的问题;付了款拿不到商品等不经常遇到的问题也让很多人对网上交易望而却步,诸如此类的问题催生了网上交易条例的诞生。另外,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网上的虚拟社会与网下现实社会的界限也越来越模糊,虚拟社会正在一步步地复制现实社会,网络电视台、网上办公室、网络交友、网上缴费……在现实社会中可以办到的事情正在向网络化发展。现实社会中开店需要营业执照,虚拟社会中的营业执照也势在必行。因此,该条例的出台是合情合理的,更重要的是为工商局特种交易处的执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工商局执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依据,解决了执法机关对于网上交易纠纷问题的处理。

有法可依固然好,但是条例中的部分内容也引发了不少争论。

营业执照的发放范围是否过广?该条例规定的主体是“利用互联网开店并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网上店铺中,仅采用C2C(个人对个人)网上交易模式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