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里说要爱仇敌,为什么出埃及纪里却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11:27:45

“那使他人流血的,我必流他的血”和我们说的“以命偿命”没有太多的分别。它向我们启示犯罪是应该受到惩罚的,就是在新约时代这个规定也没有被破坏。只不过到了新约时代时代,又多了一个命令,就是人要原谅别人。既要原谅,又要惩罚,是不是冲突了?不是的,因为它们各有先后,那些给真心原谅,但始终不悔改的,就一定得受惩罚。那些不能原谅人的,也不能得到原谅,要按他们所作的来进行审判。

首先《出埃及记》是《旧约》的章节而《罗马书》是《新约》的章节。旧约是天主耶和华与人所定,而新约是耶苏基督与人所定。在大洪水的清洗后,耶和华曾说过一句:“那使他人流血的,我必流他的血。”这句话在哲学上是一句悖论句,因为他把自身从这个逻辑中排除了。但是这句话却意味着只有神才有审判的权力。这应该也是西方国家废除死刑的一个原因,因为不论出于什么原因,人没有夺取他人生命的权力。
另一方面,出埃及时讲以牙还牙,因为那时是民族间的矛盾,而罗马书是保罗开始向世界布道,是教导个人应该爱自己的仇敌,因为私人的矛盾通常是一方作出让步可以解决的。所以主张以爱以时间来化解仇恨(对方也不至于马上会杀了你,还是有时间改变的)。而民族间的矛盾一旦挑起,落后就要挨打。

先尽道义,而后无所不为.如果作为神,他不能尽审判世间的义务与爱,那么怎还会有正义的存在!!!所以,必定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爱仇敌,是祈祷他能遵守神的律法,如过神的律法他们都不能遵守,神必将诛之.从哲学上说:爱之深而恨之切.只要自己是站在正义一边,那什么都不用怕,天国众军是你的.行得正,所以站得直.不是常有一句话吗:摧枯拉朽——说的正是这个!!

旧约晾晒了以色列人的不义,这是铁证,现在很多人又走进去了,所以启示录{诺望启示}里耶稣说了要忍耐但等耶稣再来,赞美耶稣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