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4月6号在路上正常行驶路边突然跑上个妇女横穿马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5:15:37
马路上没有红绿灯和斑马线我开70迈因下小雨路滑我没能刹住车把她撞倒
她现在医院肋骨骨折了2根、脸部擦伤!我开的是面包车!像这样的情况我应该负全责吗?我已经垫付了1万元的医疗费,还继续支付她的医疗费用吗?
由于她横冲马路才造成了交通事故,就算她是弱者她就没责任吗?
我确实开70多迈 交警说刹车距离40多米 至少得开100-120迈 我没开那么快 可怎么证明呢?

现在没责任也要赔款的,因为是行人优先。

不过你不用负全责,具体责任由交警来认定了。等交警出了责任认定书,该怎么赔就怎么赔,一切按法律就是了。

不用了

听警方的,如果警方的要求太过分,你可以询问律师,如果律师说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最求合理的判案。。
我支持你,相信你是70迈。。……

雨天行车...需格外小心...慢行慢行...

法律总是保护弱势群体,但根据您所说,感觉您不该负全责。

那你车子本身刹车有没有问题呢,可能在天好的情况下不觉得,雨天就有点刹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