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办费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出现错误,能否进行调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5:29:40
我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于2001年12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2002年开始筹建,并于2002年4月份开始已经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收款,因经验不足一直没有转入经营状态(取得收入全部在预收款),直到2002年12月份,才将当年所有收入转入主营业务收入,将02年1到11月份费用计为开办费,只有12月份发生的费用计入了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根据税法要求进行了纳税调整,造成当年获利。而后03、04、05连续三年亏损,06年开始获利,直到现在才将以前亏损弥补完,现税务局通知我公司优惠期已过,从现在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的问题:
1、对于开办费的认定,因为我们第一笔主营业务的预收款是在2002年4月份,其它大部分的收入是在9到12月取得,开办费的期间应该是2002年1-4月???还是应该是2002年1-8月??
2、当时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的开办期间是1-11月,如果说开办期间应该认定为1-4月或是1-8月的话,还能否进行调整????
有没有哪位老师能给个明确点的答案???据我们这边的国税局讲,数据已上报到省国家税务局,已无法修改...

应该是1至8月,因为在此其间你们公司都是属于那种无业务收入的时期,而在9月初开始你们公司是属于有业务收入的阶段,所以你们的开办费应该是2002年1至8月份。应该可以进行调整,至于具体的程序我就不太清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