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劳保用品发放的日期有没有相关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4:36:38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GL-08)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试行规定)  劳保用品实行专项管理,定期定额统一发放制。由库管按此管理制度发放。

  为了加强对全校实验室工作人员劳保用品发放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直接参加教学实验、科研实验和生产的工作人员安全、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不允许作为一种福利待遇,各级领导在审批过程中,应作到合理使用资金,认真执行发放标准。

  二、发放范围:在实验室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工人、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实验工作两年以上的教师及院行政工人。目前凡已脱离上述工作岗位人员,不再享受专项劳动用品。

  三、发放标准:一般实验室工作人员发放毛巾、肥皂、手套和工作服等劳保用品。从事特殊工种的现岗人员,按校有关规定享受劳保待遇(见附件)。劳保用品一律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并须到指定经营单位购买,凭“专用发票”报帐,否则不予报销。

  四、发放时间及办法:毛巾、肥皂等用品每年发放两次,原则上由设备处计划供应科统一购买,在每年1月和6月发放。工作服每隔两年发放一次,在当年1月发放。在发放期内,各院级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劳保鸦片的登记和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统一购买。

  五、实验室的兼职教师原则上不享受个人劳保待遇,可根据需要购置一定数量的公用工作服(如蓝白大褂),供工作时间使用。实验室可每年发放公用毛巾2——3条,每月发放肥皂1条,供教师短期在实验室工作和同学实验后洗手用。

  六、长期休假者(包括事价、病假及工伤),每3个月扣发一季度劳保用品,超过两年停发工作服。

  七、凡调入我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到教务处实验室科登记备案,按学校发放标准领取劳保用品。超过发放日期的由所在院统一办理补购手续。标准按如下公式计算:

发放哪些劳防用品,具体是看工人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和所处的环境来决定的.劳防用品的使用期限没有具体的限制,最主要也是要看东西来说的,像口罩,一些手套可能是一次性的,安全鞋,工作服,防护面具等可能时间要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