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什么样的担保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13:47
我弟弟和弟妹2004年每人在外乡镇农村信用社贷款三万元,当时办的时候是托关系给信用社主任送了礼,是他特批的。户名是真实的,因为不符合规定,所以住址和身份证号码都是假的,(当然那个主任是知道的)。其中的一个担保人不是户主,是未经户主允许做的担保。而且去年已经上任了新的主任,原来的信用社主任已经调到别的乡镇当主任去了.05年秋季曾清算过一次利息,但至今没再还过,信用社也没来要过债,也没朝两个担保人要过。
这件事一直是家人的一块心病,现在想要解决这个问题,请问各位高人:1.这件事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2.担保人的条件合法吗? 3.如果不还,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最轻的后果又会是什么?

按照你说的是2004年的贷款,票据置换已经完成,贷款是一定要还的,不可能成呆滞贷款.

1.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快点偿还贷款及利息.
2.担保人条件不合法.必须是担保人知情,且有担保本人亲笔签名及身份复印件.
3.最严重的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贷款本人和放人情贷款的主任及相关人员.最轻的后果就是依照程序偿还贷款及利息.

我奉劝还是快点偿还贷款.

需要最少两个事业单位的担保人,例如教师,公务员等

还钱最好不过了,欠别人的总是要还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你的问题好象很严重哦,还是早点还了贷款,不燃一家人也不怎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