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他人用刀捅成重伤。但心赔偿问题有没有人可以为我解烦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38:27
2008年春节期间我和我弟弟被他人5至6人用刀和剪刀捅成重伤。 我和我弟弟住院半个多月。花费4-5万元。事发当场抓获一主犯。但是其它人跑了。主犯已满18周岁。住院期间他家人没有来看过我们。事后半个多月他的爸爸找了我们。说能不能私了。但是坚定我和我弟弟都是重伤害。但抓到的那个主犯的爸爸说他家条件不好。只能赔医药费。有人也说如果他弄的真的没有赔偿能力他的儿子只能多判刑而已。所以我但心。我们重伤后半后内不可能工作。还有身心也受到伤害。我该如何是好。。

如果当事人被人捅成重伤,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如果行为人主动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化解了矛盾,酌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误工、护理、营养及伤残补助费等。
  如果行为人不主动赔偿,受害人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多人伤害造成损失的,应共同给予赔偿。

这种事最除了受害人,接着最可怜的就是那个主犯的家人了。..还得为孩子收拾烂摊子...你看看那家人好好了解一下真实情况..能私了的话其实也好啊。..不过你的担心也是对的。我赞成一楼的意见,一定要找出其他那些人。..要求赔偿。..如果他们真的没钱即使判了他们你一样拿不到钱..逼急了怕他们一分也不给你...何况那么残忍的事他们都做了。...
精神损失和医药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你要计算好有一个明确的数目好和他们谈判。..没必要过分但也别过度忍让他们受欺负了

刑事方面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进行,

附带你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现在还可以参照案例要求精神损失费,但是最终执行可能有难度。

首先,应说明的是:依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得请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
其他的损失如你上面所说的这样都是可以要求被告赔偿的。主要依据是:《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你可以看一下。
最后关于被告的主体问题。所有参与的嫌疑人都是被告,他们彼此之间是连带责任关系,即你可以向其中任一主张所有赔偿。

最后,赔偿数额的多少,确是酌定量刑的情节之一。多赔可能会在法定刑的范围内少判些。

楼上的真是说笑,现在是法制社会,你觉得你受到侵犯可以用法律解决呀!难道你有理由就可以去捅别人了吗?那么楼主现在完全有理由把那主犯捅死了!

MD 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 你这样私了什么好处也没有 他们还会再祸害其他人的

象这种情况,我看你是要不出来钱,你怎么不说你为什么让人捅?呵,他咋没捅别人呢?现在的年轻人冲动不假,不过不可能随便冲动。自己想吧,如果靠这个成不了百万富翁,不管是靠打架还是讹人都不是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