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份开了份普通发票,现对方要求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7:41:51
去年12月份开了份普通发票给江阴的一家公司,
他们现在才要换开增票,已经跨年度了,而且时间比较长了,近四个月了,怎么办,可以开吗?账务处理呢?谢谢

1.要求对方单位把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的原件拿到你们单位,检查看其是否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而且关键要看清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时间。
2.如果去年12月对方单位已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你们单位为其开具的是普通发票,那么,过错方在你们。只要现在4月开具红字的普通发票,同时,开具兰字的增值税发票交付对方即可。
3.如果对方单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时间是在你们开具普通发票之后,则不能为其开具增值税发票,因为当时发生业务时,对方的身份还不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已经跨年度,开是可以开的,就是手续很麻烦的。到你们的税务局说明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后就可以了。
或者按退货处理吧,程序是: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问题中的情况属于部分退回,那么你公司可以向你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退回部分货物,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交给销售方,销售方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红字发票予以冲减。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用普票联开红票,就开增值税发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