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 或者可以 申购经济适用房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3:40:39
我是青岛市内户口,和家在莱西的女友结婚了,老婆是农业户口,在青岛住了不到半年,我月收入月工资 1000元,老婆没有工作,请问我门可以申请 廉租房 吗? 或者可以 申购经济适用房 ??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持有市区居民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属中低收入的家庭(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
  (二)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低于12平方米和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登记

  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当户口簿上不能显示婚姻状况时,还应提供结婚证,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登记。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住房和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
  《住房和收入证明》必须由开具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还需经公证处公证。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同时在两个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将被视为无效。

  2、调查摸底

  街道办事处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状况和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经调查核实后,确认本辖区的购房对象。按区下达的销售指标等额上报区房改办初审。

  3、资格初审

  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购房对象的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退回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

  4、辖区公示

  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公示期内有投诉的,区房改办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购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区房改办发放《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5、集中审核

  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
  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6、审核发证

  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房管局在《购买**小区经济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