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辞退员工的条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12:33
我已入职单位4年5个月,最近单位因经营发生变化,所以裁员,得知辞退员工需赔偿,领导故意将我调入其他岗位(是不同部门的),薪资不变,这(岗位)我不想去,但我只要提出不去,就让我写辞职书,自愿申请离职,那样的话,任何经济赔偿都得不到了!我该怎么办呢?
急!!

我是做人事的,看看我的回答 这方面的我回答的多了
我只不过是想帮助大家而已
就你的问题而言,公司没有任何的过失
由于公司内部问题,在不减免薪水的条件下,调动工作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至于你不愿意去,按照劳动法规定上,说明,当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尽量或者少裁员,不得已情况下为员工安排其他工种,如果该员工不能胜任的再另行安排或者协商解除或终止合同,因此公司为你安排新的岗位了而且是工薪不变,在没有得到你确实不适应或者是不能胜任的前提下,你离开就应该写辞职申请 属于你个人行为,不是公司和你解雇,
这个你要考虑,
如果你想得到赔偿,你可以私自协商问公司是否愿意裁员裁掉你,如果愿意当然可以(赔偿应该是保险公司赔的)
如果公司不愿意,那你就只能辞职,

先去工作,等发现你不能胜任这份工作时他们可能就要辞退你了。

因经营有变化,调动岗位也没有办法呀。要想赔偿说等待裁员。

建议你去别的部门,如果实在不愿意去的话,那就不写辞职书,等着他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