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不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12:33
2003和2005年分别借给朋友两笔钱,至今未还。我当时本人在外地,通过银行汇款给对方的。所以没有让对方写借条,现在手里只有当时的汇款单以及部分关于借钱的聊天纪录。请问现在是否过了追溯期,事情已经过去几年了,我还能起诉对方吗?

不行。追诉期是10年,但就算没过,你也不能起诉,汇款单和聊天记录不是证据

恩,是的呀
汇款单不能证明你是借款给他,
另聊天记录是可以做出来的,也不能成为可取的证据
唉。。这种事情太多。。现在这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