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7:07:24
《法律文书》教材上面,讲民事上诉状那里,有这样一句话,没看明白“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因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的,凡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提起上诉,但只能作为参加之诉的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这里面说,只能作为参加之诉的上诉人或被上诉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参加之诉?
可能我问的问题很白痴吧?呵呵,本人学习不好,刚刚准备好好学习,所以有很多很基础的问题不懂,麻烦耐心的解答一下哈~~我要当好学生!!!好好学习~~哦也~
风中风雨,你没有回答什么是参加之诉啊!我就是不明白什么是参加之诉。

这是由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性质决定的。他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不一定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也就是说分两种情况1、若与判决结果无关系的话,他就无权上诉了;2、如果有关系的,它可以上诉作为上诉人,或者被人家提起上诉,他作为被上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