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婚姻法 我妈能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26:35
我爸没有和我妈离婚,但和我阿姨非法同居一直住在一起已经十多年了,曾经生过一个儿子,但是送人了,他们非法同居,那是周围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实,当年因为我们还小,我妈又没有工作,所以我妈就只能受尽委屈,对他们睁只眼闭只眼,但是现在我实在不忍心让我妈再受到委屈,想让他们离婚。在这期间,我爸用我阿姨和他的名义建了一幢楼,请问这样作为原配我妈有权力回吗?

可以,这你得上律师所问问,只要你妈有结婚证,,没问题

一是必须有结婚证。二根据你想问同居期间的房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时材财产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如果你妈的权利。要看你爸和你姨处置财产的情况,判给你爸的你妈当然有权利继承。

这几项的前提是,你妈提起诉讼,根据四十六条规定,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