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办公区内,因公使用仪器,仪器丢失,公司未报警,要求员工赔偿,请问我是否可以拒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12:33
我所在的公司有大厦保安也有监控系统等等。是个保安系统比较健全的大公司。我在公司办公室内使用公司的仪器,将公司的仪器放置在工作台上丢失了,上报公司领导以后,公司领导未报案也未处理,经过一个多月,因为时间长了,监控录象也没了,公司认为找不回来了,也没报警,就要求员工赔偿。请问我是否可以拒绝赔偿,怎么样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仪器是个400*200cm大小的东西,不易携带.

我认为你可以拒绝赔偿.(当然你要考虑公司是否接受).理由如下:1、物业保安负有看管公司财产的重要职责,大件物品丢失,他们理应为责任人。
2、该仪器的使用者,尤其是公司中安排的保管者具有直接的责任,丢失仪器他应该为第一责任人。
3、丢失当天已经上报领导,领导未能及时处理,导致以后不能挽回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中并没有很重要的法律问题。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