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墓地的一些基本问题!请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33:13
我想问几个关于墓地的基础问题,请大家帮帮忙 先谢谢了:

1。墓地是不是只分为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墓地?有什么区别?
2。墓地好象是只能租(租期20年),不能买。我想永久性的买一快 可不可以?超过20年,如果没有续租,会怎么样?
3。有人承包了一块 我们村里的 荒地,能不能作为经营性墓地出售,要半什么手续,得到哪些部门的批准?
4。既然墓地只能“租”,不能“卖”,为什么大家都说“出售”墓地呢?
5。北京天津的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墓地 大概价位是多少?

问题有点多,请知情人 帮忙 解答下! 谢谢
还有
墓地的租赁期限是20年,如果过了20年不续租,是不是就会被强行迁出?比如说,我今天死了,我的孩子为我买了块墓地,那等到一二百年后,我的后代是不是还要为我支付每20年一次的 租赁费用呢?

回答:1是的。区别在于公益性属于无偿租用只适用于因公殉职,或见义勇为身亡,或无家可归无钱支付墓地使用权的死亡人士。经营性则适用于大众,属于有偿租用。
  2由于目的是占用土地的,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是不能买卖的,只能租用,根据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解释为:最长可以签订20年的合同,过后可以续签,但最长续签不能超过20年。也就是说在一个地方最长只能放40年。解决办法是到时间后取出骨灰盒另外租用一块即可。如不续签,快到期时有工作人员通知你,如不续签,你可自行领回骨灰盒,如不领回的,将就地处理(属合法行为).
  3经营墓地需要专门的政府批准才可经营。具体为:国务院《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建立公墓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1〕不得占用耕地,林地,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10〕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省辖市民政厅〔局〕批准,违反上述规定,应取缔墓地,责令恢复原貌,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3倍以下罚款。”
  4经营习惯问题,目前国家已经对此做出一定行业规范。以后所有都统一为出租。
  5如果你要指经营要花多少钱的话,这个不好说,具体请咨询北京或天津地区的同行业经营人。
  如果是普通人购买的话墓地根据标准不同价格也相差很大。大致在几千到几十万范围内。

火化。

5.最便宜的6000-7000。在十三陵

烧了干净。

吃饱了瞎羼,头脑有贵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