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房贷月缴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0:33:56
已经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签定的是房子归我.但房子剩下的所有负债有我来归还.问题目前还不能过户到我名下,每个月还贷4000多,都是从前夫帐户扣.我每个月打给他2000.直到过户到我名下.这些都是在协议中签的.

现在问题是,如果现在发生每月房款拖欠的话,在法律上是要由前夫来承担责任,还是由我来承担责任呢?

当然是你前夫来承担,因为现在法律上承认的,是你前夫才是房主,不过,如果你们在离婚协议中说明了这个问题,而且协议也经有关方面确认有效,而且也声明了此问题的话,那就是你承担了,不过,银行还是直接找你的前夫的,其它的事就是你和前夫之间商量,要是商量不果,人家是一样可以用法律来维护他的权利的.

前夫当然要承担责任,不过,为了稳妥,你可以把存折拿过了,自己还款的阿。可以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