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不可待!请热心人指点迷经.面对这样的开发商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13:23
我购买的商品房在一楼属景观房.建成后发现在阳台前12米处建了一座约12平米的房屋式配电房.我事先并不知情.购房时售楼部也没说明,建配电房时开发商也未事先告知我.请问开发商这样做合理吗?望知道的高人回答一下.谢谢!

如果开发商后建的配电站与你们所住房屋的间距在合理范围之内就不算侵犯你们的采光权。(12米应该是合理范围)
开发商在业主入住以后在小区内添加附属设施是可以的,只要不侵犯业主的权利就是合法的。

很多人遇到这种问题,主要有两个问题:采光、电磁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