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合伙企业里面债务承担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0:27:22
甲出资6万 乙出了5万 丙出了9万 按照一般的协议情况 . 如果发生了4万元的债务 是不是按照个比例 甲乙丙都要赔偿一点? 应该不是仅仅由某一个或者两个人赔偿吧??? 希望高手解释下哦 谢谢了

每个人都要赔偿………但债权人可以任意追索你们三人其中之一赔偿全部…… 赔偿了的那位可以向另外两位追索…………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合伙的债务, 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 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