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合同以外以文书形式的双方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0:03:39
我的合同已过期了一个半月了,但到今日公司才发正式的合同下来跟我续签。合同里只显示基本工资800元,其它福利什么都没具体提到。然后给我看一份单独用A4纸打印的薪酬协议,具体提到的薪酬代遇我也很满意。但上个月公司已发了一份文书协议下来。协议只提到新合同是在原工资的基础上提200元出来作为福利。我都签名同意了(因为当时有员工说这些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怎样签也不怕。)。两份协议只有公司有留底,没有给一份员工。我想问一下:公司可以借我已签协议的理由说我已同意与公司续约了吗?是不是除了合同以外,其它协议都没效的?如果我用录音机录了公司对我的口头协议,那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文书形式的协议上有公司公章,那有法律效力吗?

签了合同了就视为你和公司续约了。
合同之后签的协议视为对之前合同的补充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协议的话,难以认定为双方达成了合意,一般不予认可,对方认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