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告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1:55:12
有一次,我同学生日,受它邀请,我就去了他们家参加生日聚会,那时候有一间房间有台电脑,我们就去玩了,那时候我不小心用胳膊肘压到了旁边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东芝WX),那时候还没坏,只是第二天就开始出现有细条纹,现在已经是1年以后了,他就来找我,说有2个人来证明说那时候我有压到那一台电脑,但是,一个朋友建议我,说东芝的电脑几乎不会压坏的,否则就是世界笑话,后来,我就多方收集证据,收集了很多证据能证明我那时候是压不坏电脑的,但是今天他来吵架,说我们想推卸责任,还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而且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那一台电脑不是我们弄坏的。现在我们想走法律途径,但是,刚才吵架的时候,我们想起来,那时候我们谁也没有录音,这样我还能告他么?怎么告?他能赔偿我们多少钱?
那要是告他诬陷行吗?

首先你要搞清楚告他需要的是证据,证据包括人证,物证等

你首先要把自己是否压坏其电脑弄清楚,包括你找的资料,以及当日的朋友等口诉材料弄一份,签名

然后在将他诽谤你的话也以旁观者的口诉材料弄一份,就可以起诉他了 ...
以这样的状态要求赔偿可能性不大,所以建议三思...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机构,或者以这样的材料对对方进行暗示,告诉他随时保留起诉的可能性.!!!

一点小事.你们还说是朋友.为了这么一千几百块(送去维修的费用)就吵起来了,你当初很不应该去.告什么,为了一点小事有什么好告的.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神.如果没有恶劣到使用暴力能忍就忍.

要是他逼你,那就可以去告他,因为他是根本没法告你的,虽说有证人什么的说你当时压了他电脑,但时隔一年了,现在根本没法证实当时就是你压坏的,而且它现在无权来控诉你,要是你觉得有必要,而且他又老追着不放,那就只能通过法律解决了,但这种事往往都是庭外和解的,没有可能开庭的
他不见得能赔偿你钱的,但是他要是对你造成比较大的损失那又不一样了,但最少他是要赔偿诉讼费的

打官司是很麻烦的事,并且你告他什么,最多告他侵犯名誉权,这种官司法院一般会采取调节的方式。最多也就是对方赔礼道歉,精神损失费什么的是得不到的

朋友,告不来,因为他们没有对你造成任何名誉或经济损伤(如果你被他们打伤,那还要去医院开报告单),而且录音是不能作为法律证据的。他们吵让他们吵好了,只是嘴上得了便宜,你只要认定不是你弄坏的就行了,不必你提出证据,而是要他们提出证据。有人证没物证不行的,现在科技还没有发达到能检查出一年前是谁的胳膊碰坏东西的机器。
朋友,别怪我说的太坦白,这问题真是个笑话,时间是1年啊,大哥,母鸡都不知道下了多少蛋了。你可以跟他说你在他生日聚会中吃了点东西,1年后生病了去找他,他的朋友应该都看见你吃东西了吧(我只是打了个比方),中间谁做了什么事都不好说,银行不是有当面点清,离柜不负责的条款吗?他当时干吗不叫你赔?谁都看的清他想讹你一笔。这种人别跟他做朋友,你不承认,他拿你没办法。
还有你别想他赔偿你多少钱,这样想是不对的(除非你受到伤害)!

交到损友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