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怎样处理女网友才所何时?请大家帮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2:45:45
前段时间我的朋友(男)在网上约见过一个网友,双方自愿的发生了性关系.
过后,我朋友的妻子发现了这件事情,到她(女网友)单位去闹(当着她的面给同事和领导说这件事情的事实,让他受到道德谴责)。这样的话,我的朋友的妻子是否犯法??
如果犯法的话,怎样处理女网友才所何时?毕竟是她的错。事情不处理的话,就没有天理了。

你朋友的妻子去对方单位吵闹的行为肯定是不妥当的。那如果女网友执意要追究,她肯定是要负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一般比较轻微)。

对于女网友来讲,从本案的情况来看,大多只能受到道德方面谴责。而你朋友的行为却违反了《婚姻法》中有关的夫妻双方应相互忠实于对方的义务(但这也是一个比较空洞的条款)。
这里必须要说的是,法律不是万能的。道德不能代替法律,法律同样也不能取代道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个人认为你朋友的妻子涉嫌民事侵权侮辱行为不构成侮辱罪。
参见侮辱罪认定中中提到
“辱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而民事侮辱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也有过失。即民事侵权行为人只要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他人人格、名誉的损害,就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

根据以上,个人认为两种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或者构成民事侵权

这个事情我认为应该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