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50:31
在民法上,邻居见隔壁人的房子年久失修,岌岌可危!而主人刚好出差了,于是主动帮助邻居加固房屋,共开支料浅500元.事后2个月,主人回来了,见其房屋已被加固,心里高兴.知道是邻居所为,登门道谢.邻居却说,修房钱不用算,但材料钱还是还我,给了他三张发票.但主人却认为花费太大了,便以"我又没有请你,你自己愿意帮忙的"为由拒付,遂发生纠纷.问:该纠纷如何处理?为什么?
用民法解析的~~~~~~~~~~~~无因管理啊~~仲有磨??

因为事先你没有和邻居签订任何合同形成正当劳动关系,这么说的话,个人认为:你没有直接证据说明是给他修房的,即便是有材料发票也很难通过发律仲裁得到回报!

我想这个事情。肯定是理亏了。但是我觉得只是道德上的得失。应该是上不了法庭的肯定输的

从理上,他有道理,是你自己情愿的,但是从情上,那个人太无耻了!

好人不好做~

在做好事时也该联系一下房主,征求意见,现在人家不承认了,说是你自愿的,房主也真小气.500元而已,光人家一片好心就不止这些了.

如果上法庭你的胜算也不大,看来也是撕破脸了,叫政府调解人来调解一下,协商一下.以后看到小偷进他们家也不要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