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有没有时间上的时效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0:23:08
行政诉讼法是90年10月1日颁布的,89年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离婚了,婆家为转移资产告国土资源局当年证当年征发错了,应是其父的,时隔18年了,时效性是否有这一说??有无更好的办法?18年过去国土资源局根本没有当年办证的档案,18年前还是土地局不是国土资源局

您好!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