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延期交房的几个关键问题-专业人士有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5:09:30
深圳勤诚达集团在长沙负责的湘麓国际项目:存在着严重的延期交房问题!现在有几个问题请教各位专业人士

--1\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的关键手续吗?竣工验收备案表没有批是否意味着手续就无效,
2\如果要延期赔偿的话,是按政府批示的申请表的时间算还是按他们的申请时间,或者是他们出示给业主的时间?
3-若按合同的赔偿算的话,离去年收房合同期8月1日至今已经8个月了,KFS得赔给我们每家至少3万以上,400多户的话就是1200万,这可能吗?我们现在正在打官司,真正有可能的解决方案或者说是惯例应该是怎么解决类似问题?(连KFS自己也认为自己的道理输了,但他们就是不愿意赶合同来办事,来赔偿)
4---要让KFS真正按合同赔偿的话我们需要出示哪些方面的最为有力的证据? 注-去年年底我们已经让电视台录过记录,而且还报道过!
什么是大产证??
2问题不好回答吗?
赔钱没有那么爽快把?一户延期费用赔偿达3万多?
盟主了解一些延期赔偿的案例吗?能否推荐的看一看?我们现在在打这个延期赔偿的官司,盟主认为官司能否如合同赔偿的关键点在哪里???
KFS拿不出足够的反对意见,关键是现在法院也在拖...
??

1.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的前提条件。
2.延期赔偿问题,根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赔偿。
3.法律只能这样认定。但如果双方能达成庭外和解,则可以按双方的意愿赔偿。
4.合同就行了,因为它依法受保护,其他的都作参考。

1.是关键节点.没有备案表不能办出大产证.
2.
3.赔钱+今后物业费抵消.
4.去区建设委员会,下属派出机构,建筑质检站,询问其竣工验收备案表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