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门面开铺子,挂个招牌我违法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0:32:21
我在遂宁蓬溪县开了个小铺子.没一个月.城管队同志来我铺子上告诉我因为我自己做了个广告牌.要向城管大队交纳每月10元的管理费.而且必须一次交纳两年期限的.不给就是违法.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和谐社会吗?

你的广告牌匾占道了吗?如果是属于门前三包范围内的,那这城管就属于敲诈。他没有权利收你的管理费

和谐.太和谐了.接受社会性的现实吧.换句话说.如果你每月交500或1000或多少少多管理费.你把招牌做到天上去也可以哟.这些我说的是不是过份了点.
但是很多时候.很多东西.连执法部门都这样.有给钱就是.不给就非.同志们.这是世道.

城管? 神马0.0 你跟他们讲道理0.0 你不啊,黑涩会你知道是神马吗? 乖乖的交把, 你这个还算少的,有很多同志都要烟要下馆子,没个千把搞不定的,我就不明白了,这到底是个神马事,神马都透明化,为什么我们小市民开个小店,又是这又是哪的,全被那些狗(和谐)日(和谐)的给坑苦了,本来就赚不到什么钱,被坑了只有坑别人,受苦的还是咱们老百姓,如:买菜把好好的1元1斤,一被收费,涨到1.5元1斤,越收越涨,越长越收...生在天朝长在天朝本该以此为荣,可是...唉...主席啊,啥时候看看咱们小市民啊,咱们苦啊,和国际接轨,接成这样了!

哎...悲哀3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