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研究生,原单位不予调档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7:11:14
其实早在4年前就与单位解约,但档案留在了原单位.因过于冲动做下错事,把自己做的设计都删掉了,从此单位领导耿耿于怀.
这次考上研后,成绩单老总不让盖章,是同事背着拿分公司的章盖的,现在要求调档,老总也不说不让调,就是不理我,拖着不办.
急死人,我也电话道歉,上门道歉,承诺缴纳管理费了,老总仍旧表现得不紧不慢,压根就没理我.
眼看还有10天就到调档期限了,我该怎么办呢?
是有打算要下礼的,主要是经常找不到他,可不可以白痴地问一下,调档这门子事应该装多少?谢谢了~

如果不能通过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或者违约责任。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因此,可以用上述径行违约的办法来达到上学的目的。 从另一个角度讲,受教育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义务,而且除9年义务教育之外,公民是有权选择接受教育的方式。内部规定于法律规定的精神相抵触,因此,规定是无效的。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内部规定无效,以达至顺利求学之目的。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违反劳动合同之后的赔偿问题,首先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过重并明显丧失公平原则的,可以向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劳动部颁布的赔偿办法中关于赔偿责任的范围和大小作出了下列规定: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关于以上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的大小和范围,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民事诉讼法》第64条)。

唉,这是个人矛盾了,意思很明显,你得下重礼,还得要你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