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我这个情况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2:46:38
很简单的事情,3年前A.B两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是月还贷款的,房产证上的写着A和B2个人的名字,AB是父女关系。
3年后A和一女子结婚,如果A过世,那B的继母是否享有房子的产权?
如何不让B拥有产权?
B是否是房子的唯一所有人呢?
谢谢

站在B的立场,高手能否告之一个万全之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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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贷款在A去世前已经还清,情况是:A再婚后还款还在进行中,还款人始终是A,凭证为银行还款单和购房还款账号
这样的情况我的理解为B拥有二分之一的产权,同时继承剩余二分之一房产的二分之一,即共四分之三;C仅享有房产全部的四分之一的继承权不知是否正确?
谢谢各位达人!

1.房子是A.B共同所有,如果分割A.B各占一半;

2.如果A去世前立有遗嘱,属于A的那一半房产按照遗嘱继承。

3.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A的那一半房产按照法定继承。A的法定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各继承人可以平均分配。当然如果A的的配偶如果能举证证明A用了他们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那么法院可以再分割遗产时给A的配偶适当多分,至于多分多少,有审理此案的法官自由决定。

4.需要说明的是A的配偶对此房没有产权,只有对A的房产的继承权。

房产证上不可能有两个户主,另一个应该在共有人一栏,所以房子的A共有部分作为遗产应该分一半给继母,然后剩下的一般共有部分作为遗产,继母和B平分。

大概的产权应该是这样:B占有2分之一加八分之一,B的继母占有四分之一加八分之一。

由于房屋不同于其他物品,只能有一个产权人,而B占有较多部分,理应由B继承产权,而B的继母也应享有共有人的资格。

1、A.B是该房子的共同所有权人。

2、3年后A和一女子结婚,如果A过世,那么房产的一半(A的遗产)由A的继承人B和B的继母继承。即各得1/4 。

3、B拥有房产的3/4,B的继母拥有房产的1/4。

4、不让B拥有产权的办法只有B将房产赠与或者出卖给别人。

比较复杂,一般来讲,如果月供结束,贷款还清,则B拥有二分之一的产权,同时继承剩余二分之一房产的二分之一,即共四分之三;C仅享有房产全部的四分之一的继承权。分析如下:
房屋产权应属于AB父女两人,A与B的继母结婚,姑且叫C吧,则A的房屋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则C并不拥有房屋产权,那么A去世,AC都作为子女和配偶均享有继承权。
但是,因房产系AB两人共同所有,房产中仅有一半系A生前个人财产,则房产仅有二分之一属于遗产,则如A再无其他父母子女,则BC平均分割该二分之一的房产,则每人享有四分之一的产权;则最终B享有二分之一加四分之一,即四分之三产权,C仅有权继承四分之一之产权。
若房屋尚须还贷,AB在A生前尚未还清欠贷。那么房产应进行市值评估,对尚欠银行贷款数额进行计算,看遗产价值是否能够清偿欠贷。因为,房产归AB所有,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