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起另行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25:43
请问:去年起诉离婚,共同财产是婚后全款购买的一套住房,男方是北京户口,有固定工作,女方没有北京户口且没有工作,一审由于双方都主张要房子,一审法院判定支持离婚,认定房子为共同财产(且没有债务),但另行处理.双方不服都提起上诉.上诉到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但中院的判决是维持原判.请问:如果去法院就财产分割另行起诉,事实是建立在法院认定的这些事实之上吗?(比方说:房屋已认定为共同财产,没有债务)还是法院还要重新调查?

没看到具体原因,不了解法院为什么没有在离婚判决中直接分割该房产。
如果在判决中有明确的未能分割的原因,等该原因消失可以分割后,就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原判决中已经明确认定的事实,一般在后面的案件中可以直接认定,有足够的相反的证据另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