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批装运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8:53:38
有一份合同,其内容为出售中国大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10批交货。”卖方从2月开始交货,但交至第五批大米时,大米品质有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次为理由,主张以后各批均应撤销。
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

我认为有这种权利,因为买方只要质量和数量过关就可以的,也就是说每月要求能供应1000公吨合格的大米就可以的.但没有人要求卖方一次性进10000公吨的,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说是出一批给他你就进一批的话,到第五批他不要你的货,你是他们的错,可以索赔的.

买方没有这种权利,因为该合同是分批交货合同,虽然卖房第五批交货违反了合同,但不影响以后各批交货。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的规定,一个分批交货的合同,各批货物都应视为一个独立的合同,买方仅对第五批货物享有该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