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后再婚生育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50:32
女子婚前已有一小男孩.但离婚后把小孩交给男方抚养!然后女子再婚..可以生小孩吗?只可以生多少个?需要通过什么手续才可以在生呢?而旧的计划生育还有用吗?还是要换一本新的计划生育?谢谢

孩次是以双方总的生育历史计算的,你有一个了,如果你再婚的丈夫也有一个,那么要再生就是三胎了.按规定,中国是不能有三胎的.
孩次的计算和小孩判给谁没有关系.

如果你再婚的丈夫没有孩子或者孩子没判给他,你们可以再生一个孩子,按正常的程序再办手续即可。
如果你再婚的丈夫带着孩子,你就无权再生了,法律就这么规定的,没办法。

关键看你再婚的丈夫有没有孩子 没有孩子 你们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按正常的程序进行 如果有孩子或带着孩子 你就不能再生了 这是规定

不影响你生孩子
结婚之后去找计生办说一下
剩下的事情他们就给你处理了

你再婚的丈夫初婚或再婚无孩或有孩都叛给对方抚养的情况下,你可以再生育一孩,但得到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其他条件就不能生了,生了就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了.

你还想生几个啊 一个海拔够啊
正常是可以生的 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