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实发工资大于税务局核定的工资,是递延所得税资产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2:32:12
请解释的通俗点
不是递延,在会计上怎么做分录呢

不是的.
所谓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那是由于时间性的差异产生的.最后慢慢的都可以作为费用在税前抵扣,只是抵扣的时间与税法规定的时间不一样而产生的.例如,税法规定可以在3年内扣除,而按会计的算法计算出来的扣除时间是5年,这样就会产生时间上的差异.
而年实发工资大于核定工资,这种差异是永久性差异,超出部分在当期及以后期间都不能在税前扣除.所以就不是递延所得税资产了.
所谓的递延是因为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没有时间性差异就没有递延可言.

多不出来的部分不能做费用的

是的,当期费用大于计税基础,造成利润小,那么借方所得税费用也小,但贷方的应交税金大,所以在借方还有个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借方那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
楼主以后可以通过这样的思路来考虑.

哦,应该是永久性差异.楼下的正解.
不好意思,误导了.

不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发放数大于计税基础是永久性差异,这部分差异直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没有什么分录。
这种差异在新税法执行以后就不会有了。因为取消了工资的计税基础。

如果有已经计提的工资或奖金,但还未发放,即应付薪酬有余额,这部分余额构成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