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已签,怎么终止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6:20:07
租赁合同已签,对方未付租金。合同也未约定毁约应负的责任,现在想终止合同,有什么办法?

有约定从约定。另外还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定解除权,如下: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三)项都可以用。另外,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用特快专递发个终止合同的通知,限期多少天内缴付租金,否则你将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没有约定租赁期限,那可以依照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来解除。
行动吧。

有对方联系地址及电话吗?如果对方就住在你家里,那么发个终止合同的通知,限期多少天内缴付租金,否则你将解除租赁合同,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如果解除后,对方不搬,则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租金,并腾退房屋.

要看看合同上的具体约定,拖欠多久你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