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协议,是否可以进行公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7:39:26
双方是1994年开始非法同居关系,并且当时女方不符合法定婚龄,现在双方一致同意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无共同财产,女子抚养已达成协议
1994年5月开始同居的
谢谢你们的回答,我可能没有说清楚我想问的问题
我想问的是,公证机构能不能受理此类公证(一般是因为协议双方中一方怕将来出现其他变数要求公证)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可以自行结束。
就财产、孩子问题有争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如果无争议,双方自行达成协议即可有效,公证不是必要条件。

不用公证的。

既然戒除了原本非法的东西,为什么还要公证,你不觉得师出无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