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有关债务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1:16:24
某人欠我父亲一笔钱,欠条约定在2006年5月13日前还清 但至今(2008年4月16日)分文未还,有赖帐嫌疑,如诉讼到法院需要参考哪些法律条例,最好详细一点.谢谢各位!!

民法的借贷和债的规定。

这样的案子应该很简单,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可。你可以看看合同法的借款合同关系的规定。
有借条,知道被告准确身份资料,写份起诉状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可。

你还参考什么法律条文啊,直接拿了借条,写好诉状,要求对方偿还就可以了,都快满2年了,你要是过了今年的5月13日再不起诉,你一分钱都拿不回来了。
这种有欠条的借款纠纷是最简单的民事案件,根本不用去参照什么法律条文,不懂法的人按诉讼步骤下去都能打赢官司,现在最重要的是诉讼时效问题,赶紧去吧,就差20来天时间了。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享有民事权利的人在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二年之内,就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后,其民事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特殊诉讼时效是针对某些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所规定的时效期间,分短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欠条.最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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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六、七章的相关规定。另外,注意2年的诉讼时效,如果到08年的5月13日,你父亲还没有向法院起诉,又不能提供向债务人追讨的证据,你父亲的权利就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