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如何向应届毕业生收违约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4:29:31
我是一家公司的HR,又到了应届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今年我们公司准备继续为应届毕业生办理北京户口,可是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不能像往常一样规定一个服务期(比如三年),如果同学们提前离职要支付公司违约金。

但是要知道公司为了办户口,也是支付了很多成本的,如果有些人干不了几个月就走了,公司的损失确实很大。我们不想靠卖户口赚钱,但如何才能在劳动合同法的环境下兼顾公司的利益呢?如果违约金不能要了,还有没有别的变通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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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附件中明确注明帮助学生办理落户,学生一旦违约需要支付多少手续费或培训费并让本人签字认可就行,前提是费用必须合理,别漫天要价。

或者你可以这样,不要在应届毕业生一进公司就帮他们办理北京户口,你可以跟他们约定说在公司服务连续满两年或者几年,可以向公司申请办理北京户口。这样的话,就算办好户口那个人就走了,公司至少有了他两年的服务期,我想北京户口应该也是极难办理的,并不是个人说办就能办的,而公司办理有可能相对而言容易些,但具体情况是否如此我不太清楚,我并不是北京人,我只是参照我所在城市的情况而已。
向上面说的那种也可以,就是不要说是违约金,而说是手续费,当然你如果要他们支付手续费的话,必须要保留所有的相关发票何证明。